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贵州郭鼎义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融易新媒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贵州郭鼎义商贸有限公司享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依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特将债权转让事实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贵州郭鼎义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贵州郭鼎义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已经由法院判决结案(或者调解结案)并进入执行程序的,请相关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贵州郭鼎义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文章标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贵州郭鼎义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内容摘要: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依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特将债权转让事实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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